為協助「95年度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及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與金融機構申請「前置協商機制」,已履約1年(含)以上且尚未毀諾(即履約中),對於還款有困難的債務人,提供「債務協商/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說明如下: |
(一) 申請人需檢附文件: ※相關制式表單可於本頁面直接下載或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索取。 |
(二) 債務人將所需檢具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原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債務協商/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協商債務範圍仍以原已納入之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為限,且須經原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可依新清償方案接續履約繳款。 |
(三) 其他相關約定請參照申請書之說明事項並依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內部相關規定辦理。 |
(四) 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銀行)處理窗口諮詢電話
金融機構前置協商機制(銀行)處理窗口諮詢電話
金融機構前置協商機制(信合社)處理窗口諮詢電話
金融機構前置協商機制(壽險公司)處理窗口諮詢電話
金融機構前置協商機制(農漁會)處理窗口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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